沈阳黄标车限行区域是哪里
2014年,沈阳开始在二环内全面限制黄标车。
为推进城市建设深化和污染减排,积极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减少雾霾天气的发生。
2011年1月1日起,沈阳市将北陵街、北陵公园、北京街、青年街、浑河街南端15公里的全段划分为沈阳市第一条绿标路、全省第一条绿标路。
2013年7月,沈阳新增市府路(南京北街以东4公里、北顺城路至大北街以西)、和平街(市府路以南5公里、沙洋路以北)和建设路(召公街以东11公里、南武路、文化路至大北街以西)3条绿色标签道路和2个绿色标签区域。
奥体中心区:北靠浑南三路,南靠浑南中路,东临富民南街,西临营盘北街。
全村区域:北至沈阳绕城高速(三环),南至航天路,东至神本路,西至智汇街。
2014年,二环内所有区域将设置为绿色标志区。
只有有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才能行驶,黄标车将被完全限制。
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每天7时至19时禁止在绿色环保道路和绿色环保区域内行驶。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限制。
沈阳黄标车限行怎么规定
《条例》加大了机动车污染法律责任中的处罚力度,特别是增加了多项处罚。比如,根据《条例》,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进入污染防治限制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罚款;公共客运、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和大型厂矿企业拒绝申报登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罚款;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擅自拆除或者改装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控制装置,造成装置故障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罚款。
机动车环保部门未达到排放标准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修复、复检;逾期不复检的,由环保部门处以300元罚款;复检未达到排放标准的,由环保部门撤销相应的环保检验标志,不得上路行驶。此外,未取得机动车环保检验资质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4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