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机动车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
当一辆汽车发生一点点问题,就需要及时去进行修整的,因为它不光关联着驾驶人员的生命,还有可能关联乘坐人的生命安全的,在办理变更时,也需要满足相关部门规定的条件的,在鸡西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下面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下。
一、鸡西机动车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2012年8月21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根据《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20项措施实施细则》落实18类车驾管业务“一证办”的相关规定,在办理业务时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免于填表
二、鸡西机动车变更登记设定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打刻原发动机号码或者原车辆识别代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三、鸡西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地点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腾飞二段(动植物园对面50米)交警支队车管所大厅19号窗口
在鸡西申请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的人员,应当在具备受理的条件下,向办理窗口提出申请,办理该业务的窗口在鸡西市鸡冠区腾飞二段交警支队车管所大厅19号窗口,办理变更登记依据的法律是《机动车登记规定》,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咨询。
鸡西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收费
机动车变更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在车辆管理局申请,申请的时候很多的人不知道到底要不要费用,其实这个费用并不是每个人都一样,那么鸡西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收费呢,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鸡西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收费
1.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等事项不需要收费;
2.机动车共同所有人变更、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使用性质改变需要收取10元行驶证工本费;
3.机动车套牌车换证需要提交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机动车号牌100元/副。
二、鸡西机动车变更登记法律依据节选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
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一条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办理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和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机动车变更申请的时候应该在车辆管理局申请,申请的材料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文件,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在1工作日的时间办好,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汽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