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交通肇事会判刑吗
1.你会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交通事故而被判刑吗?
不遵守交通规则将导致交通事故,并将被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逃逸的,逃逸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另一方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且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的。
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6人以上,对事故负同等责任的;
二、车辆致人死亡怎么办?
《关于审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逃逸致人死亡”,即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受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这就界定了逃逸致人死亡的具体范围。司法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干预行为人自身的其他危害行为,即交通事故后单纯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交通事故中行为人伤害他人后逃逸,被害人因过失死亡,包括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伤害他人后逃逸,误以为被害人未受伤或未受重伤,或误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会被在场的人或过往车辆救出(如事故发生在闹市区、行人和车辆多的区域)。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行为人知道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但仍然逃逸,就应该按照“逃逸致人死亡”的情节进行处罚。但如果肇事人造成受害人重伤的事故发生在偏僻的路上、野外或寒冷的深夜,肇事人明知除自己以外的其他人极不可能给予救助,仍然驾车离去,最终导致受害人死亡。此时,行为人以不作为构成故意杀人罪。2.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并且在逃逸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即第二次事故。此时有两种情况:
一是行为人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后逃逸,另一起交通事故因后者逃逸行为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前者的交通肇事行为和后者的交通肇事行为都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在这种情况下,将根据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的第三个量刑等级,应当在此刑罚幅度内从重处罚。
二是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驾车逃逸,逃逸途中驾车撞人,危害公共安全。这种情况大多是因为演员因为紧张和害怕交通事故而失控。为了逃避罪责,他不顾一切开车撞人,造成多人伤亡。主观上,将人的过错转化为间接故意,允许不特定多数人的死亡和伤害发生,客观上实际上危害或者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后一种行为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定罪处罚。行为人应当以造成交通事故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承担刑事责任。
3.如果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将其藏匿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帮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根据《解释》第六条,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因行为人以前的事故行为和移动被害人的行为造成其负有救助被害人生命的义务,而行为人未履行自己的救助行为,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严重残疾,对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应当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如果以前的事故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行为人将以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很多司机拿到驾照后可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这无疑是交通事故造成的。一旦发生此类事故,通常会造成他人死亡或受伤,因此肇事者通常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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