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已经在现场或网上提交了申请,请您耐心等待。经办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通过全国参保信息联网核验,再通过失业保险待遇经办信息系统进行自动比对审核。审核通过后,一般到账时间为每月月底。
另外,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又重新就业,不可以继续领取补助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如果有重新就业、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退休、被判刑收监执行等情况的,失业补助金终止发放。
失业补助金发放条件及标准:
1.享受失业金期满后未就业人员
发放金额:1000/月
发放时常:6个月
2.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主动辞职的人员
发放金额:1000/月
发放时间:6个月
3.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且目前失业的
发放金额:600元/月
发放时长: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