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利弊有哪些(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利弊)

社会热点2023-08-16 09:05:10佚名

关于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利弊有哪些(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利弊)

题引:

浣碧入职UM设计公司已经十五年了,劳动合同一直是一年一签。这不,到今年十月份,劳动合同又到期了,浣碧问:”公司这样一年一签合法吗?不合法,应该怎么办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入职15年,自今年算起,往前推15年,就是2004年入职。也就是说,自2004年开始,劳动合同已经是一年一签订了。

01公司一年一签是否合法

一、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完全合法。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颁布实施。

在这之前,使用的是《劳动法》。《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签订次数没有限制性规定,一年一签也没有任何问题,完全合法。

故案例中,2004年10月—2008年10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完全合法。

二、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不一定合法。

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三款: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除非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也就是说,2008年后,还可以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第三次续签合同开始,就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即:2008年10月—2009年10月,2009年10月—2010年10月一年一签,仍然是合法的。

3. 自2010年10月开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就不一定合法了。

02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在2008年以后,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

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三)款,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除非劳动者书面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结合案例,题中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法的关键点,要看浣碧是否有书面签字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有这个书面签字,就不违法,如果没有,就违法了,应依法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金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补偿。

2. 案例中,如果没有浣碧的书面签字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应当自2010年10月开始,支付给她2倍工资补偿,最长不超过11个月。

03合同到期如何处理

今年的合同到期日为10月份,浣碧该如何处理?

一、 再次续签,可以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顾名思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除非劳动者存在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3. 也就是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不用担心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失去工作。可以保证劳动者安心的在同一个用人单位工作并长效进行技术技能的提高。

二、 再次续签,也可以选择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如果不满足在同一个单位工作,有自己的计划或者安排,可以再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还有一个好处是可以领取失业金。除此之外,领取失业金的前提条件都是被动失业。

04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

1、 个人解除: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因为个人原因想要辞职,只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单位解除:

因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终止日期,所以除非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的情形,否则单位解除就是违法解除。

1.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 也就是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一旦单位想要解雇浣碧,除非她存在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的情形,否则浣碧工作15年,单位应支付给她30个月个人工资的赔偿金。

3. 如果浣碧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的三倍,则以三倍为标准,经济补偿金最高支付12个月,即赔偿金最高24个月。

综上所述,当你符合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你又希望长期留在用人单位的话,那就尽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假如你有自己的计划,想要换一家单位、或者想要自己创业,那就可以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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