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政策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6号)。
办法中第十二条:本市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采暖期时间。
办法中第十六条:供热单位应当直接向用户收取采暖费。供热单位委托金融机构或者其它服务单位代收采暖费的,应当向用户公告受委托的收费单位,受委托单位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未经供热单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用户收取采暖费。收取采暖费应当提供本市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
办法中第十七条:用户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的,由合同约定的交费人支付采暖费。未签订合同的,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按照规定支付采暖费。采暖费由用户所在单位负担的,单位应当负担。
采暖价格
北京热力执行北京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
居民用户按面积收费的采暖价格依据为《关于调整我市民用供热价格和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京价(商)[2001]372号),收费标准如下:
大网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24元。
独网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燃油、燃气或电锅炉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30元。
居民用户按热计量收费的采暖价格依据为《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容发[2010]98号),收费标准如下:
(1)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价格为两部制,即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
(2)基本热价:按照建筑面积征收,大网供应的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2元;独网供应的燃气、燃油或电锅炉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8元。
(3)计量热价:按照用热量征收,价格为每千瓦时0.16元(折合每吉焦44.45元)。
对于执行面积收费的用户,按照《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9]1545号),供热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不含4米)的供热面积,供热价格按实际超过的高度,每米加收12.5%,加价最高不超过1倍。对执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不实行超高加价。
面积依据
建筑面积的依据主要有《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宅租赁合同》、《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带有测绘法律依据印章的实测报告)或其他在法律上对于建筑物面积认可的文件。
对于提供不出以上材料的建筑物或房间可以暂时依照建筑物的预测报告、竣工图纸、施工图纸或进行实地丈量和上下套裁等来计算供暖面积,待取得法律认可的依据后进行调整变更。
签订合同
线下签订
用户可联系北京热力供热服务网点、小区供热服务管家进行签订、换签,或拨打96069提出签订、换签需求,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联系用户进行合同换签工作。
签订供暖合同时,用热人需要准备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订还需提供《产权人授权委托书》。
线上签订
北京热力已开发线上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签订系统,用户可通过掌上热力APP(客服主界面点击“在线缴费”)、支付宝(搜索“生活缴费”)、微信(搜索“北京热力客户服务”公众号)线上渠道进行电子合同的签订。
优惠活动
北京热力积极推进新版供暖合同签订工作,现在签订合同还能享受供暖缴费优惠。其中,通过线上方式签订供暖合同、缴纳采暖费及开具电子发票的相关操作流程请点击以下链接了解。
活动时间:2023年5月至12月末
活动对象:北京热力集团居民用户
优惠规则
1
线上缴费立减活动:用户签订新版供暖合同,通过掌上热力APP、支付宝渠道足额缴纳当季采暖费(单笔一次性缴纳采暖费500元及以上)即可享立减优惠。
2
线下有礼活动:用户签订新版供暖合同,通过微信渠道或线下足额缴纳当季采暖费(单笔一次性缴纳采暖费500元及以上),即可领取小礼品一份。
3
具体参与形式以渠道页面展示规则为准,每个客户编号仅限参与1次,同一账户最多给10个客户编号缴费享受立减优惠。
4
活动仅针对实名认证用户开放,支付宝渠道内同一账号、手机号、终端、身份证号视为同一账户。
5
为保证广大居民用户能正常享受缴费优惠活动,每个渠道都设置享受参与活动次数上限,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名额发放结束后,活动自动下线。
6
了解其他优惠活动细则可拨打96069热线咨询。
缴费时间
与北京热力签订《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的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于12月31日前足额支付本采暖期(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自次年1月1日起将计收未支付部分的逾期违约金。
缴费方式
网上缴费
1 掌上热力APP
下载安装“掌上热力”手机APP,注册后点击“客服—在线缴费”,绑定用热地址,选择相应年份即可缴费。
APP目前已开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支付宝和微信支付5种付款方式。中信银行和建设银行除了支持自己的银行卡外,也支持其它银行的银联卡。
长按识别二维码
下载掌上热力APP
2
微信支付
依次点击微信中“我—服务—生活缴费—供暖费”,选择“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输入用户编码后即可缴费。
长按识别二维码
进入微信缴费页面
3
支付宝
打开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生活缴费—新增缴费—暖气费”,选择“北京热力集团”,输入用户编号,即可缴费。
打开支付宝APP
扫描上方二维码
进入缴费页面
用户编码:可在与北京热力签订的供暖合同、往年缴费发票和用户信息卡上查找,也可拨打北京热力96069热线进行查询。
开具发票:通过“掌上热力”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缴纳采暖费,可以在线开具电子发票。需要开具纸质发票的用户,可选择邮寄或者持缴费凭证到北京热力服务网点办理。
收费网点
北京热力设置了200余个服务网点,用户可在此进行缴费。可通过通知公告或24小时供热服务热线96069了解受理业务的收费网点信息。
在服务网点缴费时,用户出示房产证,可以选择使用现金、银行卡、手机(掌上热力、微信、支付宝)、支票、汇票付款,同时开具发票和明细。
上门收费
老人或行动不便的人士可通过小区张贴的通知公告联系收费人员上门收费。用户在核实收费人员工服、工牌等信息后可在家缴纳热费,可采用现金、刷卡等方式进行缴费,发票和明细由收费人员送达用户。
活动现场
北京热力每年都会在居民小区举办现场服务活动,也会在供暖前及供暖期间举办现场收费活动,用户可根据小区张贴的通知公告了解相关信息,在现场签订合同、缴纳热费、开具发票、明细,并进行业务咨询、报修、投诉等。
银行缴费
用户可在北京市范围内的任何一家合作银行网点缴纳热费,具体银行见下表。北京市范围内凡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柜员机也可以代收热费。用户向银行提供用户编码,即可缴费并开具银行收款单,用户凭银行收款单到住房所在区域的北京热力供热服务网点换取发票。
银行缴费途径
热计量缴费
根据《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在本办法试行期间,供热单位对居住建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先按现行供热按照住宅面积收费的方式一次性收取。采暖期结束后进行清算,当供热计量的热费低于按照住宅面积收费时,按照供热计量的热费收取,用户多交的热费由供热单位返还给用户或者在收取下一个采暖期热费时予以抵扣;当供热计量的热费高于按照住宅面积收费时,按照住宅面积计算的热费收取。
双方约定的采暖期少于或者超出法定采暖期、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采暖期的缴费标准:
甲方的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天)×建筑面积(平方米)×天数(天)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千瓦时或元/吉焦)×用热量(千瓦时或吉焦)
基本热价计算方法为:法定采暖期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期)除以法定采暖期(天)。法定采暖期按121天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