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邱县事业编招聘对象及条件?
答: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8日至2005年8月18日期间出生);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 现役军人。
2. 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报考。
3.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