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情妇
2010年3月9日,昆明市的民警接到一起报案。有一个男子说他将自己的情人杀死了,民警赶到后,看到一名女子被捅了数刀,就躺在车里。
她已经没有了气息。
杀人的男子把车停到了路边,他要自首,就打电话了。
他说,他杀死的是他的情人,本来他和情人是要看心理医生的。
可是,到了昆明的心理诊所,情人迟迟不肯下车,给他找事和他吵架。
无奈的情况下,他将情人杀死了。
他时年39岁,是一名公务员。
他的情人41岁,是一名商人。
他叫王兴华,他的情人叫陈某。
王兴华和情人陈某
民警看到王兴华自首后,并没有什么不快。
反倒是很舒坦的样子,他看起来并不像是杀了人。
这也间接的反应了他对这个女人的痛恨,那么,他们到底是怎么走到一起的?
既然是情人关系,又是政商结合,按理说他们应该很恩爱呀。
怎么就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了呢?
王兴华说,他是两年前和陈某认识的,那是在一次聚会上,陈某添加他的联系方式后,就整天和他聊天,打电话。
他知道这个女人爱上了他。
他把自己有妻子,有孩子的事情,告诉了陈某。
但是,陈某还是答应和他展开地下情。
其实当时是他高攀陈某了,因为陈某开着两家门店,是一个大老板。
警方称男方自首后觉得自己好像很舒坦
他们就开始了婚外情。
陈某是很爱他的,两个人刚开始在一起很是甜蜜,为了霸占他,陈某让他从家里搬出去了,他只能给妻子撒谎,说由于工作调动,他要到外面工作段时间。
他的妻子没有怀疑他。
他彻底的搬到了陈某家里住,也是在这段时间,他俩的矛盾开始渐生了。
因为陈某的霸占欲太强了。
只要他不在陈某视野里,陈某就会不断的给他发短信,打电话。
他经常和同事聚餐,聚餐时陈某查岗,让服务员接电话,必须让服务员告诉他包间里有几个人?
几个男的?
几个女的?
总是怀疑王兴华在外面偷吃,王兴华被监管的死死的。
就连他的同事都说他,没有之前活泼、开心了。
整天丧着一张脸。
事实上他最受不了的,就是晚上回到家里,和情人共处一室时。
陈某经常给王兴华发短信,打电话
情人需求大
他为何会害怕和情人陈某独处呢?
因为陈某每天晚上都会折磨他,只要陈某觉得自己没有被满足。
她就不肯放过王兴华的,整夜整夜不让王兴华睡觉。
王兴华每天都是要工作的,而且要按时起床。
他怎么可能每天都能满足陈某呢?
他做不到这些,他也多次嫌弃情妇欲求太盛,提出过自己的意见。
但是,谈判多次未果。
总之,满足不了情妇,晚上他就休想睡觉。
坚持了一年多,他终于坚持不住了,他想要解脱。
该怎么解脱呢?
他想到是不是自己或者情妇心里有病呀?
他就去看心理医生了。
王兴华称情人欲求太盛
心理医生通过询问病情,了解他和情人相处的方式,得出了一个结论。
他之所以感觉压力很大,和情人在一起相处的不愉快,甚至厌烦情人,就是因为他们的性生活太频繁了。
他建议王兴华带着情妇陈某一起过来。
这样才能说服陈某,让他们更好的相处。
谁能想到,王兴华再次来看心理医生时,竟然在心理诊所的店前,将自己的情妇杀死了。
真的是世事无常呀。
让民警感觉不可思议的是,王兴华的妻子,她也知道丈夫有婚外情了。
而且她还去求过陈某,让陈某放过他们一家人。
那么,她是怎么知道丈夫有婚外情的呢?
原来他的丈夫和陈某在一起压力太大,满足不了陈某的情况下,他就把自己出轨的事情告诉了妻子。
希望妻子能够救救他。
他就让妻子出面和情妇谈判,放过他们一家人吧。
由于陈某结过一次婚,也是有孩子的。所以,她就说我们都是女人,都有过孩子,你何必这样为难我们呢?
就放过我们一家人吧。
但是,陈某并不答应,而是玩弄自己的头发。
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
一句话来说,她不可能放过王兴华的。
她的意思是说,要么王兴华娶她,要么他们一直保持着情人的关系。
王兴华让妻子找情人谈判
忍无可忍杀掉
陈某被杀,难道就是因为她的需求太盛,情夫满足不了她吗?
这是需要调查的。
民警找到陈某的前夫了解情况,前夫也是谈到了他们的夫妻生活。
他说,他的前妻陈某需求太大了。
他根本应付不了,前妻陈某对他管的也是太严的,总是查他岗。
他是受不了了,才选择和前妻陈某离婚的。
如此说来,陈某就是因为太缠人了,需求特别大。她的前夫和情夫,都想要离她而去的。
由于她不肯分手,她的情夫将她杀死了。
这个杀人的理由,也太冠冕堂皇了吧?
有没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呢?
民警在走访陈某的亲人时,得知了这样的一件事。
原来在陈某小的时候,还未成年时,她被亲人性侵过。
由于她受过亲人的伤害,对她的打击很大。她在个人私生活上,多少也受到了影响。
施暴者对她的所作所为,让她铭记于心。
她在嫁人后,在这方面,她也是特别的粗暴的。
对于男人来说,就是折磨他们了。
她的丈夫受不了她 ,她的情夫更受不了她。
酿成了悲剧。
她的心里多少应该也是有问题的。
她真的应该看看心理医生。
但是,让人遗憾的是,她就被情人杀死在了心理医生的家门口。
她恐怕也没想到,自己被杀,竟然是因为需求太盛。
这真是一个女人的悲哀呀。
死者陈某曾被亲人性侵
不管怎么说吧,反正王兴华杀了她,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他杀人是事实,杀人后他也感觉解脱了。殊不知他应该会偿命的,最起码也是无期徒刑。
这就是杀人要付出的代价。
因为婚外情,得了这样的结果,真的值得吗?
本来两个人的奸情,就是见不得光,就是被道德和世人谴责的。但是,没想到他们把婚外情搞成了世人皆知。
而且最终还得不到解决,结果酿成了命案。
都说奸情酿命案,果不其然。
所以说不管男女,还是要懂得节制,既然结婚了,就要对自己的婚姻负责。
同时也是为了自己生命的负责,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