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州房产税减免开始时间?
政策实施时间: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申请困难减免条件:
(一)因全面停产、停业(不包括季节性停产、停业和政府责令停产、停业)半年以上,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
(二)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导致纳税人遭受较大损失或者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
(三)从事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产业,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
(四)依法开始破产程序的企业,资产不足清偿全部或者到期债务,其房屋闲置不用,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
(五)纳入设区市级以上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清单或者计划的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周期内,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
(六)从事救助、救济、助残、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依法应当缴纳房产税的非营利法人和群众团体等,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
(七)执行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定价,并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
一至七情形中“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是指在申请的减免税所属年度期末,纳税人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或者年度亏损金额超过50万元且亏损金额占收入总额的比重超过10%的。
(八)其他经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认困难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