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表
灌南县计划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社区工作者70名,岗位表详见下图,附件可点此下载 。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灌南县户籍人员或原籍为灌南县人员,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的应聘人员不限户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
4.熟悉社区工作,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适应社区工作需要,能熟练使用电脑,服从调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7日至2005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到治安、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4.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5.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