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庞静涛
12月23日,金地集团(600383.SH)发布公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的《关于提取2019年度长期激励基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提取2019年度长期激励基金7.5亿元。
金地集团公司章程显示,董事会行使的职权包括审议公司长期激励事项报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公司长期激励方案。
过去四年共提取29亿元
公开信息显示,过去四年,金地集团合计提取长期奖励基金共29.22亿元。其中,2018年年度的提取额为8.63亿元、2017年为7.09亿元、2016年为6亿元,分别占当年净利润的7.44%、7.14%、7.48%和6.99%。
2002年至今,金地集团董事会批准了15年的有关长期激励基金议案,其中2004年和2006年的提取金额公司未公布,其余13年合计提取金额为37.38亿元,占对应年份净利润总额551.78的6.77%。
据澎湃新闻整理的金地集团公告和相关年份年报数据,未发现有董事会批准2015年和2008年提取降级基金的公告;年报上,也仅出现“依据绩效考核办法和《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确定其具体激励情况”,而非是具体的提取金额,由此推算,这两年金地集团未进行提取长期激励基金。
统计数据显示,2002年至今,金地集团提取比例最高年份为2002年、2003年及2005年,均超出了当年净利润的12%,具体为12.46%、12.11%和12.05%。
提取奖励基金占比最低的年份则为2011年至2014年,占比分别为5.24%、5.89%、1.90%和4.07%。
激励基金将以现金形式发放
金地集团最早于2002年度起实施该长期激励制度。2003年4月29日,金地集团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长期激励制度实施方案》并授权董事会制定《长期激励制度管理办法》。
2020年11月30日,金地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最新的《关于修订公司长期激励制度实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在2020年12月16日召开的金地集团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新版议案显示,长期激励制度的激励对象为公司的核心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分公司和子公司经营者及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核心骨干。考核年度具体的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的组织结构、岗位设置、岗位重要性和人才的变化情况确定。
业绩目标的考核下限为:长期激励制度的业绩目标以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水平为参考基础,业绩目标的下限为“考核年度对标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
对标公司是指从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属于“房地产业”的A股上市公司和属于“地产发展商”的香港上市公司中,根据“市场可比、业务相似、经营稳定”的原则,按照净资产规模,选取的前一百名上市公司。
激励基金的兑现:激励基金分期以现金形式兑现给各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后的第一年开始分批支付,第一年兑现33%,第二年兑现33%,第三年兑现34%。
激励基金提取比例上限:如果公司考核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超过业绩目标,则按照超额累进法提取激励基金。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