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条件的人才,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审核部门提出申请。其中,中央、省属驻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向市人社局申请;纳税用人单位向纳税地所在区级审核部门申请;其他非纳税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级审核部门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潍坊市市区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1份(附件1);
2.《潍坊市市区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汇总表》1份(附件2);
3.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
4.人才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提供高层次人才类别证明;博士、硕士、本科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明,专科人员提供学历证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有关证明;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学历证明及预备技师(含技师)或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5.人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
6.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职劳动(聘用)合同(机关事业聘用人员可提供录用证明文件或入职证明);人才自主创业的,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相关材料;
7.二手房提供不动产登记证书,商品房提供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购房补贴的,共有人应为配偶;
8.只在市区缴纳医疗保险的,须提供医疗保险缴纳佐证材料;
9.人才基本情况(姓名、人才类别、毕业院校、引进时间、拟申请补贴金额、是否全职就业等)在人才所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的照片,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