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济南市立五院周边片区征收冻结范围公布
市立五院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冻结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北小辛庄西街,西至营市东街,南至经十路,北至经六路。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二、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2023年8月29日至2024年8月28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征收冻结通告发布后、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相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房屋析产、过户、抵押、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分列或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