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时燃放时间
2月2日(腊月二十三)、2月9日(除夕)、2月10日(正月初一)、2月14日(正月初五)、2月24日(正月十五)。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售禁放区域
(一)主城区禁售禁放区域:汝阳县城区东到紫罗口警亭,西到寺湾村西警亭,南到三屯镇耿沟村界(含耿沟村),北到G344东灵线(运煤专线)。
(二)其他禁售禁放区域: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重要军事设施、文物保护单位、图书馆、档案馆、医院、学校、幼儿园、敬老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加油站、液化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场所保持15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2.输变电设施、220kv以上架空输电线路周围70米范围内;3.山林、绿地、森林公园、旅游景区、游园等重点防火场所;4.易燃材料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周边100米以内;5.县、乡(镇)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