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申领对象

社会热点2023-08-21 21:07:00佚名

淮安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申领对象

  淮安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申领对象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登记后,可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按《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执行,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的;

  (九)军队退役的;

  (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十一)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获得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不含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门统一认证后,可视同)2年之内,且当前处于失业状态人员。

本文标签: 人员  困难  家庭  灵活  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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