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虎”周政被逮捕!中央巡视组“一对一”反馈2个月后落马

社会热点2024-05-30 14:45:52未知

“粮食虎”周政被逮捕!中央巡视组“一对一”反馈2个月后落马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5月29日消息,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周政涉嫌受贿、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周政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周政主持会议画面(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周政,男,1963年3月出生,工商管理硕,航空宇航制造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中粮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2012年1月,周政任中粮集团副总裁,2013年12月任中粮集团党组成员,并于2013年起兼任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

2019年,中粮地产完成了对大悦城地产股权的收购,更名为大悦城控股,周政继续担任董事长。2021年3月,周政辞去大悦城控股董事长职务。2022年3月,他不再担任中粮集团副总经理。

2023年11月8日,周政落马。

今年5月9日,周政被开除党籍。相关通报提到周政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规组织公款宴请,用公款购买、发放消费卡;组织原则缺失,在职工录用、晋升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器私用,为亲属推销金融产品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毫无纪法底线,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业务承揽、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贪婪无度,骗取公款据为己有;擅权妄为,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4月中央第八巡视组开始对中粮集团党组的巡视工作,9月,巡视组向中粮集团党组进行了“一对一”反馈。2个月后的11月8日,周政落马。

周政落马之后,中粮集团又有多名干部涉及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包括中粮集团原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陈德炳,中粮集团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曹荣根,中粮集团原总工程师、安全总监佟毅,中粮集团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原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孙天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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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一周连打三“虎”!原中候补被判无期,70岁省委原书记被公诉

在刚刚过去的一周(5月20日—26日),又有三只“老虎”接连“落马”,他们分别是:江苏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昊,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和一名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此外,四川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杨克宁被“双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被提起公诉,贵州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再勇出庭受审,原中央候补委员、湖北省原副省长曹晶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中纪委一周连打三“虎”

上周,中纪委接连打下三只“老虎”,他们分别是:江苏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昊,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和一名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5月20日,江苏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昊被查。

王昊讲话画面(资料图)

王昊,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安徽砀山人,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王昊曾任徐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徐州市政协主席、党组副书记,宿迁市市长,宿迁市委书记等职。去年1月,王昊任江苏省政协副主席,至此番被查。

王昊“落马”两天之后,5月22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被查。

刘星泰主持会议画面(资料图)

刘星泰,男,汉族,1963年1月生,山东利津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刘星泰曾长期在山东任职,担任过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日照市委副书记、市长,日照市委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等职。

2018年1月,他跨省履新,任海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同年8月,担任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22年1月,刘星泰任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年4月30日,刘星泰不再担任省委政法委书记。

5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


徐㼆简历照(资料图)

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显示,其出生于1964年10月,分管发展计划司、财务管理与监督司(审计司)、电子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烟草经济信息中心、中国烟叶公司、中国卷烟销售公司、中烟商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懒政怠政,杨克宁被“双开”

5月23日,中纪委网站通报,四川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杨克宁被“双开”。

杨克宁被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懒政怠政,主动“躺平”,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活动;违反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职务调整和晋升提供帮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其子经商办企业谋利,搞权色交易;家风不正,道德败坏;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杨克宁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四川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杨克宁简历照(资料图)

杨克宁于2023年11月16日被查。

公开履历显示,杨克宁,男,藏族,1962年1月生,四川小金人,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阿坝州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阿坝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阿坝州政协主席,阿坝州委副书记、州长,四川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等职。

孙志刚被提起公诉

5月22日下午,最高检网站发布消息,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孙志刚利用担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孙志刚主持会议画面(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孙志刚出生于1954年,早年在武汉工作,曾任武汉市副市长,宜昌市长、市委书记等职,2002年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2006年,调任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2010年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2013年任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兼国务院医改办主任,明确为正部长级。2015年10月,任贵州省代省长,次年1月任省长。2017年7月,任贵州省委书记,2020年11月卸任。2020年12月,任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3年8月,孙志刚被查,今年2月5日被开除党籍,2月22日被逮捕。

李再勇被控受贿4.32亿余元

就在孙志刚被提起公诉的第二天,曾与他共事多年的贵州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再勇出庭受审。

据央视新闻消息,5月2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再勇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再勇利用担任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委书记,黔东南州委常委、副州长,铜仁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贵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六盘水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秘书长,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个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征收、项目规划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2亿余元。2014年至2017年,李再勇担任六盘水市委书记、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期间,明知盲目实施相关旅游开发项目必然会突破生态红线并侵占耕地、林地、水源地,且在有关人员明确提出反对意见的情况下,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强令开工建设,并指示授意通过举债融资继续推进该项目。截至案发,该项目已支付项目融资利息和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9.14亿余元,违规占用林地、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草地等土地总面积105余公顷,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8645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李再勇的刑事责任。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李再勇受审(资料图)

公开履历显示,李再勇,男,仡佬族,1962年8月出生,贵州务川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长期在贵州省任职的李再勇,2023年3月27日被查,同年11月7日被“双开”, 11月21日被逮捕,今年2月7日被公诉。

曹广晶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2024年5月24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湖北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曹广晶受贿、泄露内幕信息一案,对被告人曹广晶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查扣在案的赃款赃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2年,被告人曹广晶利用担任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湖北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项目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6亿余元。曹广晶在担任湖北省副省长期间,主导湖北省某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纾困重组事宜。2021年1月,曹广晶将该纾困重组内幕信息透露给他人,致使他人在该内幕信息公开之前买入该上市公司股票,后将股票卖出获利1042万余元。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曹广晶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泄露内幕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依法惩处。鉴于曹广晶具有自首情节,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曹广晶受审(资料图)

公开履历显示,2022年2月24日落马的曹广晶,男,汉族,1964年3月出生,山东邹平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曹广晶是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曹广晶曾长期在三峡集团工作。2002年,他升任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2009年更名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并于2010年任董事长、党组书记。2014年,他转任湖北省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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