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办法
组委会将对起点、全程路线和终点进行录像监控,在比赛期间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由赛事组委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参赛选手取消比赛成绩和比赛资格、暂停比赛、禁赛1-2年直至终身禁赛等处罚,严重者可报请中国田径协会予以追加处罚:
1、以虚假年龄报名或报名后由他人替跑的;
2、隐瞒身体疾病的;
3、参赛选手携带他人计时芯片或一名参赛选手同时携带两枚或两枚以上计时芯片参加比赛的;
4、未按要求佩戴号码布,私自伪造号码布,使用其他赛事号码布的,私自涂改、遮挡号码布参赛或转让号码布的;
5、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指定区域起跑的;
6、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抢跑的;
7、参赛选手的教练员、经纪人乘任何车辆进入赛道的;
8、比赛中采用挤人、推人、撞人、绊人等犯规行为的;
9、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的;
10、没有沿规定线路跑完所报项目的全程,抄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的;
11、关门时间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返回赛道的;
12、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纪念品的;
13、出现不文明行为,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的指挥,干扰赛事,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的;
14、其他违反规则规定的行为。
参赛选手出现冒名顶替参赛、伪造参赛号码或证件、弄虚作假等情况,赛后由组委会公告违规者名单,并终身禁止其参加由青岛艾克斯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运营的所有马拉松赛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