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办公室关于加快补充消防救援站执勤力量的通知》、《阳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阳消安〔2021〕42号)要求,为满足阳江市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日益需求,加快发展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增强阳春市灭火救援力量,我支队结合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选拔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灭火救援战斗员)20名,要求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含),24周岁以下(含),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高水平运动员可放宽至初中及以上学历。烹饪、计算机、车辆维修、机械制造、运动训练专业的优先录用。工作地点须服从分配,接受阳春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任务需要在阳春市各消防队站统筹调整。
三、招聘条件
(一)。
(二)。
四、职责任务
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等工作,履行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要求,实行24小时准军事化管理。
五、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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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阳春市消防救援大队(阳江市阳春市河西街道莲平南路222号阳春市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陈冬玲,联系电话:0662-7610058。
3.报名材料:。
4.报名要求: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辞退。
(二) 资格审查
阳春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报名材料收集和资格审核工作,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的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通知应聘者初审不合格结果,或通知在规定期限补充资料。初审通过的,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后续的现场体能、理论考试、面试及体检等。
(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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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布成绩
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公布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体能测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招录名额1:1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确定,由阳春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政审工作由阳春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七)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选后,在“阳江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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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本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专业考试、体检、政审等项目,应聘者必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
(三)应聘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参加资格审查以及体能、笔试、面试、专业考试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通知将会以群发信息或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请报名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由于通讯不畅导致未能及时接收各环节招聘信息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培训机构。
八、其他说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阳春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