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近5年主动投案的“老虎”张晓霈获刑,曾出镜忏悔

社会热点2024-04-30 19:20:10佚名

退休近5年主动投案的“老虎”张晓霈获刑,曾出镜忏悔


编辑丨高语阳

4月30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吉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张晓霈受贿案,对被告人张晓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张晓霈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经审理查明:2004年上半年至2022年夏天,被告人张晓霈利用担任吉化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吉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吉林市委副书记、市长,吉林市委书记,吉林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业务承揽、用地审批、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34万余元。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晓霈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张晓霈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构成立功;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张晓霈,1957年11月出生。

他曾任吉化集团公司副经理、党委常委,吉化集团公司经理兼党委副书记,吉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吉林市委副书记、市长,吉林市委书记。

2013年1月,张晓霈出任吉林省政协副主席。

2018年1月,张晓霈退休。

2022年11月17日,张晓霈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投案。

2023年6月,张晓霈被开除党籍并取消退休待遇。

通报指出,他大肆打探案情、干预执纪执法工作;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政治生态;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巨额利益;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搞权钱交易等。


张晓霈落马后曾出镜忏悔。

1月6日晚上,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四集电视专题片《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第一集《解决独有难题》在央视播出。

专题片披露,向张晓霈送钱送物金额最大的行贿人,是一个叫刘有才的老板。

刘有才对张晓霈的服务可谓无微不至。为方便张晓霈用餐,他专门在离张家步行只有5分钟的地方开了家餐厅;钱款、金条源源不断地送上,又为张家的复式住房进行高档装修。

到案发时,刘有才送给张晓霈的财物累计达数千万元。

张晓霈不仅自己大搞权钱交易,还纵容家属在幕后收钱敛财。

在吉林市黄金地段的一座过街天桥上,镶嵌着一块横跨马路的LED广告巨幕。张晓霈利用权力、协调关系,帮助其儿子的广告公司得以在此处经营广告屏,实际这块广告屏也成了他权钱交易的一块招牌。

很多企业得知这是张晓霈书记儿子的广告屏之后,便蜂拥而至。有些企业根本在没有广告需求的情况下,也主动地在这投放巨额广告,实际上是通过这种方式变相地向张晓霈输送利益。

张晓霈忏悔说:“反思我的罪孽,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危险是自己,最难战胜的也是自己。入党为了什么,当干部干了什么,身后留有什么,以前自己都是当作座右铭放到自己桌上想,当了重要领导的时候,把这些事都忘了。”

延伸阅读

贪婪成性的7旬"老虎"受审:退休近9年被拿下 敛财超9亿

3月22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何泽华出生于1954年,今年70岁,早年在江苏省工作,曾任江苏淮阴卷烟厂厂长、党委书记,淮阴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图为何泽华,其落马时已经退休近9年。



何泽华受审现场。

1995年5月,何泽华调往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8年8月,何泽华转任合肥经济技术学院党委书记,2000年1月重回烟草系统出任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3年3月,何泽华兼任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总经理。同年7月,何泽华升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2014年3月,何泽华退休。

2023年1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被查。

落马时,何泽华已经退休近9年。

2023年7月,何泽华被开除党籍。

  • 经查,何泽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参加公款宴请,接受烟草系统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

  • 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 私欲膨胀,贪婪成性,长期违规经商办企业攫取巨额经济利益,退休后仍利用原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利;

  • 公器私用,将手中的公权力和烟草资源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级晋升、职工录用、烟草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如今,何泽华受审。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 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何泽华先后利用担任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理),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总经理,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职级晋升、职工录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43亿余元。

  • 2014年至2016年,何泽华在离职后利用原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理)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烟草业务承揽、银行揽储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7万余元。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何泽华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何泽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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