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列入“红黑榜”名单的物业服务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进行信用加减分,并作为招标投标重要参考,其中列入“红榜”的项目,评优优先考虑、优先推荐 ;
列入“黑榜”的项目,实行提醒、约谈、告诫,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重点监管 。
对于连续两次列入“黑榜”或者群众意见较大、问题严重的物业服务项目 ,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乡镇)可建议指导社区、业主依法更换物业企业 。
为健全物业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市住建局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市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红黑榜”制度。 对于连续两次列入“黑榜” 的建议更换物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