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原则
1、政策框架保持基本稳定,参考已有政策对部分指标进行调整;设置政策过渡期,为企业预留技术改造提升时间。
2、综合考虑技术进步、标准更新等情况,适度提高成熟技术要求,对新技术新模式给予倾斜支持。
3、统筹考虑行业能耗目标,适度加严电耗、油耗要求(插电式混合动力),更好引导节能消费。
二、技术调整要求情况
1.新能源乘用车
纯电动乘用车 | |||
调整指标 | 现行免征购置税政策要求 | 此次技术调整后政策要求 | |
纯电续驶里程 | ≥100km | ≥200km | |
动力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 | ≥95Wh/kg | ≥125Wh/kg | |
调整指标 | 现行免征购置税政策要求 | 此次技术调整后政策要求 | |
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要求 | m≤1000kg | Y<0.014×m+0.5 | Y≤0.01172×m+0.4 |
1000kg<m≤1600kg | Y≤0.012×m+2.5 | Y≤0.0078×m+3.8 | |
m>1600kg | Y≤0.005×m+13.7 | Y≤0.0048×m+8.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