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在全区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数量和要求
水利工程及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岗2名、河湖巡查与管护5名,负责河湖巡查以及水利管护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淮安区河道湖泊管理所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
岗位名称
招聘
人数
招聘要求
水利工程及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
1.男性40周岁及以下,女性35周岁及以下;2.身体健康;3.无犯罪和违法记录;4.高中及以上学历;5.熟悉水利工程管理;6.退伍军人优先。
河湖巡查与管护
1.男性40周岁及以下,女性35周岁及以下;2.身体健康;3.无犯罪和违法记录;4.高中及以上学历;5.熟悉水利工程管理;6.退伍军人优先。
三、招聘人员条件
1、符合就业困难人员及岗位要求;
2、男性40周岁及以下,女性35周岁及以下;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热心公益事业;
4、身心健康,有正常语言交流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半年内无重大病史、无传染性疾病等;
5、没有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其他不符合单位招聘条件等情况。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不低于淮安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发布招聘信息: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分别在淮安区就业微信公众号和淮安区河道湖泊管理所公告栏发布。
(二)报名:1、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9:00--9月8日17:30。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淮安区河道湖泊管理所(淮安区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南50米,运东电站东侧),0517-85913457。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现场收集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4、报名须提交的资料:本人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开具的就业困难人员证明,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淮安区河道湖泊管理所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三)资格审核:淮安区河道湖泊管理所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聘要求的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并予以公示。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
(四)考试:报考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五)体检:根据报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通知进行体检,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体检工作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录用: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在淮安区河道湖泊管理所公告栏及相关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办理入职手续。对在公示环节中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计划出现缺额的,进行依次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淮安区水利局行风办:0517-85912132。
附件:https://imgbdb4.bendibao.com/habdb/news/20238/29/2023829172205_6259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