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禁烟令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12月2日,珠海公布 《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鼓励控烟协会、志愿者组织等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依法参与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第七条本市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餐饮娱乐服务场所、住宿休息服务场所可以设置吸烟点 (区),未设置吸烟点(区)的禁止吸烟。
第八条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
(一) 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儿童福利院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
(二)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三) 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口岸广场、城际轨道交通站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吸烟点 (区) 以外区域;
(四)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的观众坐席和比赛演出区域;
(五)对社会开放的文博单位;
(六)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型活动的需要,将其他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设立为临时禁止吸烟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