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时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的通告
为保障2024年洛阳春节元宵焰火晚会顺利举办,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临时增加管制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空域
王城大道以东、新伊大街以西、滨河南路以南、开元大道以北合围区域的垂直范围。
二、管制时段
(一)2024年2月10日15时起至2024年2月10日24时止。
(二)2024年2月24日15时起至2024年2月24日24时止。
三、管制类型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
四、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临时空域管制期间,确有使用相关航空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飞行。五、依法查处违规飞行行为临时空域管制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将依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相关责任主体还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