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补贴对象及执行时限
对外来务工人员购房者在市区范围内于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
本细则规定的首套商品住房是指:购房者在泰州市区(海陵 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姜堰区)范围内无商品住房的(以泰 州市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个人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为准 ) 。
购房补贴标准
按契税完税凭证所载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进行补贴。在 姜堰区范围内已使用人才券购房享受过购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