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10月8日9时至11月8日17时
申请系统: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
指标数量:1.5万个
入户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含当天)后出生;
(三)持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四)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五)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从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中选用部分指标)计算总积分满150分;
(六)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符合上述条件的积分制入户申请人员按基础指标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值相同时,按照在广州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长排名;如再相同,按照在广州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时长排名;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温馨提示:
获得个人核定积分后,在10月8日9时—11月8日17时期间内申请入户即可。申请时间对排名结果没有影响。建议来穗人员合理选择申请时间,避免网报高峰。
建议尚未获得核定积分的来穗人员尽快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门户网站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个人积分,已获得核定积分但仍需更新个人相关情况的来穗人员,也建议尽快进行积分调整、积分异议等,确保有充足时间申请入户。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由于积分调整和积分异议需由相关部门审核,期间申请人没有个人核定积分,不能申请入户。如果申请人已获得个人核定积分,在入户申请开始后,建议不要轻易提出积分调整或异议申诉,以免因此耽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