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肇州县教育、卫生系统人才引进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教育系统26人,卫生系统25人。(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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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其他条件,报考人员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第一学历须为统招二批次A段录取本科及以上,不含专升本、对口升学。以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9月11日以后出生);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须为统招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9月11日以后出生);以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须为统招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本县域内行政(参公)、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6.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及方法
(一)信息发布。通过肇州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haozhou.gov.cn)、“肇州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对外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1月1日09:00时。考生须按要求在该时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s://zzrencaizhouzp.zhaopin.com),根据《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肇州县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每名考生只能选报1个岗位,考生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考生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
(四)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时刻关注肇州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haozhou.gov.cn),按发布的通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zzrencaizhouzp.zhaopi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能力测评
①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若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比例低于3:1,原则上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②面试。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排序,3:1进入面试环节,如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如有不足3:1比例的,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但需高于1:1。原则上采取说课、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肇州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haozhou.gov.cn)相关通知为准。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校新生录取名册、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技师证、编制所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保管档案证明及其他相关的佐证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审查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递补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选数量。
③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能力测评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引进。
(六)体检与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体检与考核,体检与考核合格则同时引进。
1.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文件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核采取对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三龄两历”、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现实表现,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七)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肇州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引进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四、待遇及管理
1.引进人才落实事业编制,执行肇州县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
2.非肇州户籍引进人才婚前免费入住县人才公寓,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引进人才,在肇州县结婚购房的给予3万元安家费。
3.引进的人才工作满一年后,对配偶原在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按政策在县内同类型单位予以安排调转。
4.根据人才德才表现,对工作能力较强、业绩比较突出的人才,优先纳入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对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优秀人才,优先予以提拔使用。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优先推荐晋升。
5.关爱引进人才子女成长,其子女需要入学、入托的,经本人提出申请,由教育局按照就近就优的原则协调办理。
6.各用人单位加强对引进人才的培养,优先选派人才到发达地区、上级业务部门参加培训、外出考察等,支持人才参加继续学历教育和晋升专业技术资格,鼓励人才进行专利申请和学术研究,帮助人才开阔视野,提升创新发展能力。
7.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在肇州县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五年。
五、相关说明
1.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由肇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审查,在引进各环节发现不符合公告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人才引进资格。
2.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3.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4.报考者需随时关注肇州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任何人才引进环节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9-8666016
肇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