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博物馆公益性文物鉴定活动
一、活动详情
鉴定时间:4月29日上午9:00-11:30
鉴定地点:济宁市博物馆学术报告厅(济宁市博物馆文化中心馆,请携带身份证入场)
报名时间:3月25日-4月25日
报名方法: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承诺书》并将高清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见附件)
预约邮箱:jnsbwgdcb@163.com
咨询电话:0537-2881309
二、鉴定范围与类别
陶瓷器、玉石器、金属器、书画、杂项。(不含碑帖、邮票、纪念币、古生物化石以及外国文物。)
注意事项:
(一)拟鉴定藏品需满足以下条件:
1.流传有序的传世文物;
2.民间合法收藏的文物;
3.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文物艺术品。
(二)专家在鉴定过程中发现藏品有下列情况的不予鉴定,若属涉案文物的,则上报相关部门:
1.盗窃、盗掘、走私或依照法律应当上交国家的出土、出水文物;
2.法律规定严格禁止交易、流通的属于保护范围的动植物及其制品;
3.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收藏品;
4.只提供器物照片或器物类别超出本次鉴定咨询范围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三、鉴定专家名单
于秋伟 山东博物馆研究馆员,考古研究部主任,山东省文物鉴定中心鉴定专家,现任中国汉画学会副会长,山东博物馆学会展览交流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擅长:陶瓷器、金属器。
赵鑫桂 山东博物馆研究馆员,山东省文物鉴定中心鉴定专家,擅长:瓷器、玉器、书画。
谭秀柯 淄博陶瓷琉璃博物馆副馆长、研究馆员,山东省文物鉴定中心鉴定专家,擅长:陶瓷器、玉器。
解华英 济宁市博物馆原馆长、研究馆员,擅长:杂项。
温馨提示:
1.该活动为社会公益性质,为广大市民无偿提供民间文物鉴定咨询服务。
2.每人限报3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得代理、代办。入馆后请到学术报告厅“签到区”签到,有序进入“候场区”按照次序等待鉴定。
3.专家现场进行鉴定,并口头告知鉴定意见。鉴定意见仅供参考,不出具文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做估价,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不涉及所有权认定以及拍卖、质押、出售、赠予、继承等任何其他用途。
4.活动现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走动。鉴定咨询过程中,本馆将全程监控,个人不得私自拍照、录像、录音等,若拒不配合我馆相关规定,则立即停止其本次鉴定咨询活动,我馆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5.请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对个人财物损坏、丢失等造成的损失,我馆概不负责。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济宁市博物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