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国家谈判药品?
由国家医保局组织,经过多轮药品医保谈判后,创新药物以较低价格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医保予以报销,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简称“国谈药”。
目前,现行医保谈判药品目录内“国谈药”合计363种,涵盖肿瘤、罕见病、高血压、糖尿病用药等多个治疗领域,如治疗肿瘤的卡瑞利珠单抗、治疗罕见病的诺西那生钠等。
2. 什么是“双通道”?
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之初,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种渠道,简称“双通道”,保障参保人员用药需求。
以北京市为例,在现有“双通道”管理的基础上开展试点工作,即市医保经办机构与试点医疗机构及1家经营医保谈判药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三方协议,由协议药店供应试点医疗机构暂无法配备的治疗必需谈判药,实现了处方流转、药品购买、医保结算的全线贯通,参保人员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到签订协议的零售药店购买谈判药,发生的药品费用按医保规定进行结算。
3.医保报销
参保人员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到签订协议的零售药店购买谈判药,发生的药品费用按医保规定进行结算。
也就是说,到药店购买的“双通道”国谈药品能够报销的钱,和在医院购买的报销标准是一样的。
4.药店购药,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
参保人持社保卡和定点医院开具的外配处方购药,相关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需个人支付的,将优先通过个人账户支付,不足部分可通过银行卡、现金、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补足。
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负担部分,需要输入个人帐户支付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