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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1-016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4月16日,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额度:
1、为新北洋欧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洲公司”)提供不超过200万欧元的融资担保额度;
2、为威海新北洋荣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鑫科技”)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
3、为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码科技”)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
4、为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
5、为威海新北洋正棋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棋机器人”)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
以上融资担保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银行融资业务。
(二)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三)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对象中荣鑫科技和正棋机器人为非全资子公司,虽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但这两家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欧洲公司”和“服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北洋欧洲有限公司(SNBC Europe B.V.)
成立日期:2001年7月
住所:荷兰厄赛尔市(Meerheide 115,5521 DX Eersel)
法定代表人:丛强滋
注册资本:18,200欧元
主营业务:各类专用打印机及相关电子产品的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50.55%,通过全资子公司新北洋(欧洲)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持股49.4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欧洲公司资产总额4,150.55万元,负债总额3,887.30万元,净资263.2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626.68万元,营业利润-355.69万元,净利润-243.14万元。(上述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威海新北洋荣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06月13日
注册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
法定代表人:张永胜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整
主营业务:金融创新业务相关的硬件和解决方案,为金融行业提供创新产品、一站式解决方案。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6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荣鑫科技资产总额51,258.71万元,负债总额24,282.7万元,净资产26,976.01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7,537.47万元,营业利润1,749.10万元,净利润2,022.63万元。(上述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5日
注册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
法定代表人:姜天信
注册资本:壹亿捌仟捌佰万元整
主营业务:自助服务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精密钣金加工。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数码科技资产总额177,114.68万元,负债总额78,467.48万元,净资产100,197.3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8,231.71万元,营业利润-2,561.88万元,净利润-2,544.65万元。(上述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4月27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基地B座116 室
法定代表人:秦飞
注册资本:陆仟万元整
主营业务:产品售后维修服务、维保承接、耗材生产。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服务子公司资产总额12,522.29万元,负债总额8,980.03万元,净资产3,542.26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9,016.99万元,营业利润-238.6万元,净利润-228.61万元。(上述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威海新北洋正棋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8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7号
法定代表人:高明
注册资本:伍仟柒佰万元整
主营业务:自动化设备/装备解决方案的规划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实施、运维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3.5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正棋机器人资产总额7,366.88万元,负债总额4,344.83万元,净资产3,022.0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844.32万元,营业利润-108.98万元,净利润-91.14万元。(上述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一)截至目前,公司实际为荣鑫科技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744.16万元,具体如下:
2020年10月28日,公司为荣鑫科技提供金额39.34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协议生效日起至每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两年。
2020年11月27日,公司为荣鑫科技提供金额36.42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协议生效日起至每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两年。
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为荣鑫科技提供金额40.94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协议生效日起至每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两年。
2021年1月28日,公司为荣鑫科技提供金额260.82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协议生效日起至每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两年。
2021年1月28日,公司为荣鑫科技提供金额23.66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协议生效日起至每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两年。
2021年3月31日,公司为荣鑫科技提供金额294.81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协议生效日起至每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两年。
2021年3月31日,公司为荣鑫科技提供金额48.17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协议生效日起至每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两年。
2020年11月10日,公司为荣鑫科技提供金额1,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截至目前,公司实际为数码科技提供担保的金额为4,488.43万元,具体如下:
2020年7月16日,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金额1,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020年10月19日,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金额134.4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0年11月2日,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金额1,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020年11月19日,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金额351.35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0年11月20日,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金额1,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020年12月30日,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金额139.3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1年1月29日,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金额338.16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1年2月1日,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金额227.79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1年2月7日,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金额209.25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1年2月7日,公司为数码科技提供金额88.18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截至目前,公司实际为服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2,000万元,具体如下:
2020年10月26日公司为服务公司提供金额5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2021年1月20日,公司为服务公司提供金额5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2021年1月21日,公司为服务公司提供金额1,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为欧洲公司及正棋机器人提供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之前担保期限即将到期,为了保持担保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保证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同意继续为欧洲公司、荣鑫科技、数码科技、服务子公司、正棋机器人提供融资担保(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以上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2.46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29%。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8,232.59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荣鑫科技担保1,744.16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数码科技担保4,488.43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服务公司担保2,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本次担保经董事会批准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2.36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04%。
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或逾期担保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1-027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更正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0)、《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1)和《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4),公告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的议案等有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提供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欧洲公司”和“服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上述公告需要补充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补充更正前: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二)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之前担保期限即将到期,为了保持担保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保证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同意继续为欧洲公司、荣鑫科技、数码科技、服务子公司、正棋机器人提供融资担保(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补充更正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更新后)》。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补充更正前: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补充更正前: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补充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关于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1公司与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2公司与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3公司与威海星地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4公司与南京百年银行设备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5 公司与北京华信创银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6公司与厦门市益融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7公司与江苏百年银行设备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8公司与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9公司与威海优微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8.10公司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12、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1选举丛强滋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2选举陈福旭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3选举曲斌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4选举宋森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5选举荣波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1选举曲国霞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2选举姜爱丽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3选举季振洲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4选举钱苏昕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4.1选举王涛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4.2选举刘俊娣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4.3选举拾以胜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4.4选举聂瑞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股东代表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12、13、14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4、9、10、11、12、13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议案11为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以普通表决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无指示,则由受托人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1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除上述更正和补充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1-024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7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28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30日(8:00-11:00,14:0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荣 波
联系电话:0631-5675777
传 真:0631-5680499
电子邮箱:snbc@newbeiyang.com
地 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
邮 编:264203
5、出席会议股东的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 362376,投票简称:“北洋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在4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1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