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
补贴政策
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小微企业补贴标准12000元。
补贴对象
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的高校毕业生
申请材料
(1)企业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2)《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申请流程
(1)线上申请:登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选择单位登陆按要求申请。
(2)线下申请:创业人员携带补贴申请材料到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申请材料,登陆业务系统核对相应信息,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