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由考生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确认: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六)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七)保管档案证明
1.档案在大庆市教育局保管的,无需本人提供;
2.档案存放在黑龙江省各地人才部门的考生,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龙江人才”,点击登录→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我要办→出具证明,提交审核后生成存档证明打印即可
3.档案在教育、人社部门保管的,保管档案证明应说明是否为毕业生档案,若不属毕业生档案,需说明现档案管理情况,是否为公务员、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
4.档案在其他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保管的,除提供档案保管证明外,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和非公务员、非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