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影响,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防风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等相关规定,决定对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部分道路进行临时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从2023年9月1日0时起,交通管制解除通行时间另行通知。
二、管制道路
1.连岛路段;2.白沙堤围路路段;3.县道X141湖心路段。
三、注意事项
交通管制期间,请广大驾驶人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除抢险救灾工作车辆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届时管制路段禁止双向通行,请广大司机科学绕行,因交通管制给您带来的出行不便,敬请给予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