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多渠道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成立达州仲裁委员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主 任:高武林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余世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徐 综 市司法局局长
刘 卫 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
张 伟 市工商联秘书长
成 员:陈 刚 市经信局总工程师
曾 玲 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明福 市财政局高级会计师
肖劲松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白 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王大文 市商务局副局长
周光见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高级工程师
潘广建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朱德莉 四川文理学院法学教授
肖光庆 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高级经济师
赵秀梅 市投资有限公司高级会计师
达州仲裁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庭审记录、档案管理,指导和规范仲裁裁决行为,培训和管理仲裁人员,收取和管理仲裁费用,办理达州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务。秘书处负责人由市司法局指派兼任,仲裁秘书面向社会招录,招录人数由达州仲裁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达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