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献血者基本健康要求
1、献血法规定献血者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如在55岁前献血超过3次,并在一年之内有过献血经历者,可将年龄要求延长至60周岁)。
2、身体健康状况标准:
①体重:男子体重≥50kg,女子体重≥45kg
②血压:90-140/60-90mmHg,脉搏差:≥30mmHg
③脉搏:60-100次/分,高耐力运动员≥50次/分
3、有传染性疾病、重要器官有严重疾病、地方病等都不能献血,有感冒、有炎症、或女性例假前后三天等情况要暂缓献血。
4、献血间隔期:
已献过全血:半年以上可再次献全血、间隔三个月以上可献成分血;
已献过机采成分血:15天后可再次献成分血,间隔28天后可献全血
二、献血前注意事项
1、献血前一天和当天不饮酒。
2、献血前一周不要服药。
3、饮食清谈,食物应少脂肪,勿空腹献血。献血前不要吃像油条、牛奶、肉类、脂肪之类的油腻食品,太油腻会影响血液质量。
4、献血前一晚充足睡眠,不宜做剧烈运动。
5、必须带好本人真实的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护照、驾驶证、军人证)。
6、认真阅读献血科普知识,消除紧张心理。
三、献血后注意事项
1、献血后稍事休息,不要急起,并用棉球三个手指加压穿刺部位15分钟左右。
2、献血的手臂尽量不要提重物,贴在针眼处的输液贴最少保持6小时,以保持针眼清洁。
3、洗澡以淋浴为好,避免脏水污染针眼,以防感染。
4、献血后24小时不能饮酒,4小时内多饮水。
5、2-3天尽量不要做剧烈运动、重体力劳动及高空作业,避免外伤。
6、献血后当晚保持充足睡眠,第二天工作和生活照常。
7、如您的手臂针眼处有少量皮下淤血,请即时进行适当冷敷,并可在献血48小时后进行热敷,以促进吸收。
8、献血后15天内,血站会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您的血液检测结果,同时也可以拨打献血服务热线0556-5364021进行人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