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共扶风县委扶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风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扶发〔2023〕7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全县各镇街对各自辖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范围进行了调整。现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公示如下:
城关街道办:县城老区禁燃区范围东至国道344,法汤路以西(案板村东组),南至苟家庙村宝鸡峡干渠东岸、苟家庙村教场组,南台村,西至八岔村、扶风高中,北至国道344,面积2.12平方公里。县城新区禁燃区范围:东至法汤高速,南至国道344,西至七星大道,北至扶兴路(佛前路),面积14.08平方公里。
绛帐镇:东至杨凌大营交界,南至仵康渭河北岸,西至法汤高速(西街街道),北至北坡(古水一组、侯家村、东西湾村、双庙村)。
法门镇:老镇区、新镇区,以及宝塔村、马家村、美阳村、官务村、南佐村。
召公镇:镇区全域(包含召公村、官道村、西吕吕宅片在内)。
杏林镇:东至科研路,南至刘家底主干路,西至省道107,北至三号路。面积1.1平方公里。
天度镇:行政区域范围内。
午井镇:东至镇三星加油站,南至镇区主街道,西至午井初中,北至镇区北街道。
段家镇:段家镇十字以东至高速路桥洞,禁燃区范围:总长1.5公里;段家镇十字以西至太白卫生所,禁燃区范围:总长0.5公里;段家镇十字以南至朝阳购销站,禁燃区范围:总长1公里;段家镇十字以北至金苹果幼儿园门口,禁燃区范围:总长0.3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