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标准
(一)居民。申报评审通过后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医保基金报销50%(其中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60%)。
(二)职工。申报评审通过后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医保基金报销支75%(其中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费用报销90%,治疗并发症的药品和相关检查费用报销80%;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报销80%)。
不同病种实行不同的月医药费用限额管理,超过的部分由参保人自费。年度内,政策范围内的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费用累计计入大病(额)保险赔付范围,当个人自付费用达到大病(额)保险赔付标准时,按照相关政策报销。
待遇享受
1.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在宜昌市统筹区内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诊时,凭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即时报销,个人只支付自付部分。
2.办理长期异地备案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门慢费用,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这五个病种在全国联网医院实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其他病种或结算不成功者携门诊就诊发票、处方、费用明细原件加盖医疗机构章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等,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服务中心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