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招引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人才政策的有效衔接和贯彻落实,现就2023年度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招引政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一)引才单位申报范围。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登记注册且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常纳税的企业,原则上企业年均纳税不低于10万元。
(二)申报人员范围及条件:
1. 引才的时间范围。
在2020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23日期间引进的2017届、2018届、2019届、2020届毕业生。
在2021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23日期间引进的2018届、2019届、2020届、2021届毕业生。
在2022年6月24日至2023年6月23日期间引进的2019届、2020届、2021届、2022届毕业生。
2. 申报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学历毕业生,均需取得学位证书。
3. 引才单位与引进的毕业生已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不含补缴)。在徐首次参保时间为引进时间。
4. 企业和个人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不在适用范围内,区属企事业单位,驻区高校、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各类劳务派遣性质的人才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享受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一)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学历毕业生,优先享受最长租期3年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并给予30%的租金补贴,租金补贴以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优惠的方式实现,不再发给个人。
(二)生活补贴。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学历毕业生,每人每月生活补贴标准分别为1200元、900元、600元,补贴3年。
(三)租房补贴。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学历毕业生,申报材料(房屋租赁备案、房屋租赁合同、打印银行交易流水、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证明)审核通过后,每人每月租房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600元、400元,补贴3年。
(四)交通补贴。非徐州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学历毕业生,每人每年可享受1000元探亲交通补贴,补贴3年。
(五)专项补贴。鼓励驻徐高校毕业生和外地高校徐州籍毕业生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学历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给予 600元、400元专项补贴,补贴3年。
(六)其他。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和“双一流”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每人每月生活、租房、专项补贴标准分别为1320元、1100元、660元;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和“双一流”高校的硕士毕业生每人每月租房补贴标准为660元。
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注册和初审。引才单位通过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聚智平台(http://112.84.125.101:8088/)进入大学生招引政策申报系统注册企业信息、填报毕业生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已注册企业,需更新企业营业执照及纳税情况。
(二)联合审核。企业初审推荐后,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招引政策实施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合审核,根据审核情况提出补贴建议名单。
(三)公示与补贴发放。审核流程和结果可随时登录申报系统查看,补贴名单复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将补贴拨款至个人银行账户。原则上每次发放1个年度的补贴资金。
补贴发放期内人才离职但仍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工作的中止补贴,新工作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需重新提出申请。补贴发放期内人才调离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的,补贴资金不再发放。
四、申报要求
(一)引才单位和毕业生在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时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凡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享受补贴资格,收回已领取补贴资金,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二)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遇有政策及技术问题,请及时向审核部门反馈,具体审核部门联系方式附后。
(三)本次申报工作时间为2023 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招引政策实施专项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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