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一小汽车与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致2死1伤,警方通报

社会热点2023-12-25 22:01:51佚名

广东清远一小汽车与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致2死1伤,警方通报

(原标题:广东清远一小汽车与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致2死1伤,警方通报)

广东清远交警12月25日通报,12月21日21时许,G355国道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查,粤AG12***号牌小汽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与前方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小汽车驾驶员及一名乘客死亡,另一名乘客受伤(经送医检查无碍后离院)。

涉事小汽车司机及重型半牵引车司机已排除酒驾、毒驾,涉事小汽车涉嫌超速行驶。目前事故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广东清远一小汽车与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致2死1伤,警方通报

图为警方发布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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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汽车公布L7广东车祸视频引争议,网友质疑涉嫌侵犯隐私

12月21日晚,一辆理想L7汽车在广东清远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24日晚,理想汽车官方公布事故视频称,碰撞前3秒,车辆在时速178公里时驾驶员采取制动措施,车辆以96公里的时速追尾大货车。理想汽车还公布了事发时的相关视频。

此事引发了诸多争议,有网友提出疑问,汽车智能化时代,车企公布车辆的行车数据等信息是否涉及侵犯隐私?对此,极目新闻记者采访律师进行了解读。


理想汽车在官微发布的相关事故视频(图片来源:理想汽车官博)

理想汽车公布车祸视频引争议

12月21日晚,一辆理想L7汽车在广东清远市一处非高速公路路段,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从网友发布的视频、照片情况来看,事故现场较为惨烈,车顶几乎被完全掀开,A、B柱疑似也出现断裂。

22日,理想汽车通过其官方微博对外称,事发于12月21日21时44分左右,对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感到非常痛心和惋惜。碰撞事故发生时,车辆触发车载紧急报警呼叫系统,在多次呼叫用户无反馈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支持。结合车辆后台数据初步分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未开启辅助驾驶功能,碰撞前3秒,车速达到178km/h,驾驶员采取制动措施,最终以96公里的时速追尾前方卡车,钻入卡车下方后冲出道路。


理想汽车此前就事故作出回应(图片来源:理想汽车官博)

24日,理想汽车再度回应公众疑问,并公布了事故相关视频。理想方面称,根据视频显示,碰撞前3秒,车辆在时速178公里时驾驶员采取制动措施,车速大幅超出AEB(自动紧急刹车系统)工作范围,车辆以96公里的时速追尾前方斜跨双车道、正在蠕行的大货车。交通事故的最终事实和责任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

该起交通事故的具体原因及责任认定如何?一共造成多少人员伤亡?25日,极目新闻记者向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此事,工作人员称不便透露,让联系市局宣传部门。随后,记者又联系了清远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对方称要向领导请示,记者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而理想汽车公布事发时的相关视频,引发了诸多争议。有网友提出疑问,汽车智能化时代,车企公布车辆的行车数据等信息是否应有边界?此举是否涉及侵犯隐私?还有声音指出,理想有试图尽快撇清责任之嫌。

25日,理想汽车官方客服人员回复极目新闻记者称,事发车辆发生严重追尾事故,高速行驶钻入前方卡车下方,人员伤亡的具体情况暂不清楚。目前,交警已经进行了调查,理想会积极进行配合。关于网友质疑理想汽车公布行驶数据的真实性、公布数据是否经过了车主或其亲属同意,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会记录此事,稍后有专人进行解答。截至发稿,记者未获其回应。

律师:车企公开视频应征得车主同意


网友质疑理想公布车祸视频是侵犯隐私行为(图片来源:网络)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分析认为,用户是车辆的所有者,车企在售后所记录的所有有关车辆、用户的数据,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均应当属于用户,由用户决定数据的使用。车企公布的车辆行驶数据等视频信息,必须经过车主或其继承人、代理人等同意,如果私自发布,涉嫌侵犯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回归到本案,如若理想汽车私自发布车辆数据和视频,那么车主及其亲属可以收集相关音视频、照片等证据,以侵犯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等理由对车企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诉讼。”付建说。

同时付建提醒,车企若私自公布车辆的行驶数据等视频信息,可能会对其品牌形象和市场信誉造成负面影响。消费者对于隐私保护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如果车企在处理类似事件时不慎重考虑,可能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进而影响其销售业绩和市场竞争力。


图为理想汽车公布的相关视频数据(图片来源:理想汽车官博)

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则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理想汽车公布的监控视频,仅涉及车外行驶录像,不含车内私密空间的监控录像,仅有少量驾驶操作的电子记录信息,并不明显涉及车主隐私。当然,车主对自己的汽车拥有物权,即便是对车辆进行外部行驶监控,以及对车辆的行驶数据进行电子记录,也应当征得车主的同意。“使用和公开这些不明显涉及隐私的监控信息,也应当征得车主同意,否则就是对车主物权的侵害。”刘文华表示。

本文标签: 超速行驶  清远  小汽车  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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