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昶盛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13849999627
地址:伊川县鸦岭镇殷桥村村委会北300米
许可证号: (豫)YHPF[2024]00304
洛阳承兴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8336791361
地址:伊川县鸣皋镇小元东村村西300米
许可证号: (豫)YHPF[2024]00305
重要提醒:伊川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的通告
伊政通〔2024〕1号
为营造欢乐节日氛围,传承中华民族传统习俗,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县政府决定对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实施“禁改限”,特通告如下:
一、燃放时间
2月2日(小年)、2月9日(除夕)、2月10日(正月初一)、2月14日(正月初五)、2月24日(正月十五)。
二、禁放区域
(一)主城禁放区域:东至鹤鸣大道;西至龙凤大道;南至南环路及延长线;北至崔周路和彦博大道(含龙凤山生态园)。
(二)其他禁放区域:1.高层建筑、设有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60米范围内;2.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3.医院、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文化体育场所等公共场所;4.车站、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等人流密集场所;5.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区、仓储区等重点区域;6.文物保护单位、重要新闻单位、交通枢纽、输变电设施和重要军事设施;7.山林、绿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及封闭式公园、游园等重点防火场所;8.主城区以外“禁改限”事宜,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
(三)举办大型活动需燃放的,报请公安机关批准。
三、责任规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做好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县政府相关部门要依据分工履行好各自职责,允许燃放区域内的居民小区应划定燃放安全区域,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社区、物业等单位组织管理人员、救援力量,配备消防器材,确保燃放安全。
四、个人禁放种类
(一)《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的A级、B级产品和需加工安装的C级、D级产品;
(二)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
(三)非法生产、经营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五、燃放烟花爆竹的禁止行为
(一)在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燃放或者向外抛掷;
(二)对准或者指向易燃易爆的物品燃放;
(三)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和人群密集场所投掷;
(四)其他影响公共秩序、危机他人安全的行为。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在其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指导下进行。
六、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
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相关部门管理不力的依规追究责任。
七、烟花爆竹货源充足,能够满足群众需要,请到合法经营点购买。
八、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九、本通告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2024年1月19日
➤点击查看:
1、
2、
➤区县消息(持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