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半年,“北极鲶鱼”事件结果不予公开?官方回应

社会热点2023-09-14 22:04:15未知

调查半年,“北极鲶鱼”事件结果不予公开?官方回应

(原标题:调查半年,“北极鲶鱼”事件结果不予公开?官方回应顶端新闻)

顶端新闻记者 曾令统

“我家那么多钱都是韭菜供的,我想去哪个国家就去哪个国家,我们都吃帝王蟹波龙,肥猪只配吃泔水过年。”今年3月,随着一名为“北极鲶鱼”的网友多次发文炫富后,深圳多部门宣布介入调查。

调查半年,“北极鲶鱼”事件结果不予公开?官方回应

“北极鲶鱼”的微博截图

调查半年,“北极鲶鱼”事件结果不予公开?官方回应

“北极鲶鱼”的微博截图

如今调查近半年,网传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回应“北极鲶鱼”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为“不予公开”。消息曝光,引发网友热议,更有网友质疑“调查半年却‘不予公开’是否属实?”

9月14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顶端新闻记者称,“针对‘北极鲶鱼’事件及网上流传‘不予公开’的情况,我们会登记反馈,具体处理结果将会在15个工作日进行回复。”

深圳前交通局长孙女炫富,当地多部门自3月开始调查

而疑似官方出具的“不予公开”的回复函,将众多关注此事的网友再次带入到“深圳北极鲶鱼”事件中。

今年3月,IP地址显示为澳大利亚的网友“北极鲶鱼”在网上发文称,目前其家中存款超过9位数,且爷爷曾担任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我家那么多钱都是韭菜供的,我只知道我家存款9位数。”而“北极鲶鱼”也曾发布过一张其爷爷参加“深圳行政学院公务员任职资格培训班”的合影。

同时,不少网友截图显示,“北极鲶鱼”在于网友对话时也多次说出涉嫌侮辱国人的话语。

随着事情发酵,“北极鲶鱼”的爷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其曾担任深圳市区级局长,但是家中存款超过9位数消息不实。

同时,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也针对此事发布了情况通报,称已注意到关于网传退休干部家属发布的有关言论,3月24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已就相关信息开展核查,将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调查半年,“北极鲶鱼”事件结果不予公开?官方回应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此前发布的情况通报

对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如此快速的针对此事做出回应,不少网友称赞“这才是深圳速度,期待调查结果公布的那天。”

历时近半年,深圳多部门多次回应“请等待情况通报”

4月26日,距此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情况通报”介入调查已经一月有余,当时,顶端新闻记者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关于“北极鲶鱼”一事的调查情况目前尚未公布最新进展,“不管是我们单位还是其他相关单位,我们确实是正在关注这件事情,但是目前依旧没有一个结果,如果你想了解我们关于这件事,近一个月以来的调查情况及最终处理结果,我们之后也会有专人和你进行对接。”该工作人员称。但是截至9月14日,并未有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人员就此事联系顶端新闻记者。

6月29日,针对“北极鲶鱼”事件,深圳交通运输局依旧没有发布任何相关情况通报,而调查时间也已超过百日,上观新闻就此事咨询深圳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纪委还在对此事进行调查,暂无时间表,请耐心等待情况通报。”

8月25日,距离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介入调查已经过去5个月,大皖新闻记者从深圳市纪委监察委相关工作人员处获悉,“后续情况请等通报。”

9月10日,人民网深圳发布一则关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函,该答复函主要针对深圳“前交通局长孙女”炫富事件的答复。答复函中写道:“经研究,您申请的公开信息不属于我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公开。”

调查半年,“北极鲶鱼”事件结果不予公开?官方回应

网传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函

9月14日,顶端新闻记者就此事再次联系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针对‘北极鲶鱼’事件及网上流传‘不予公开’的情况,我们会登记反馈,具体处理结果将会在15个工作日进行回复。”

律师:从法律角度不予公开没问题,但可能会影响政府公信力

在网友将近半年的等待中,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却被曝光出,“我局决定不予公开”的相关回复,不少网友质疑深圳市交通局此举是否侵犯了公民的信息知情权。

针对上述网友质疑,上海市协力(郑州)律师事务所刘棒律师认为,“上述回复函仅从法律角度来看,没有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可以看出,政府内部对相关官员(包括离退休官员)的纪律调查、廉洁性调查,并不属于可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但是,鉴于此次事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舆论,且之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也曾对外表示‘将及时对外通报有关情形’,现在又不予公开,这么做可能会影响政府公信力。”刘棒说。

媒体评论

北极鲶鱼案:“不属政府信息” ≠案件不公开

“北极鲶鱼”案的调查进展如何了?今年3月,网友“北极鲶鱼”发布了“家里有9位数”、家人“感觉贪了”、“润”到澳大利亚等一系列极端言论,引发舆论关注,当时,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宣布对“北极鲶鱼”的爷爷、离退休干部钟某某开展核查。

有网友就此案调查情况,向深圳市交通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目前,深圳市交通局在落款为9月6日的答复函中说:“您申请的公开信息不属于我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政府信息……我局决定不予公开。”

很多网友就此提出质疑:调查了6个月,就是为了告诉大家“不予公开”吗?是不是整个事件要烂尾了呢?

要看到,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予公开,恐怕不是大家以为的“今后再也不会公开”的意思。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部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对于“政府信息”的界定是相当严格的。按该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

也就是说,公民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指的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中形成的信息。就此而言,政府内部对相关官员(包括离退休官员)的纪律调查、廉洁性调查,并不属于狭义上的“履行行政管理”的内容,也就不属于可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所以,在“技术”层面上,深圳市交通局回复“不予公开”没有问题。但是,此“不予公开”不代表彼“不予公开”,不作为狭义上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不代表不能公开调查离退休干部钟某某的结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代,政府信息公开与否要依法处理; 同时,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也不能用狭义上的“政府信息”来回避正常的监督。

早在今年3月24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就对外表示“已就相关信息开展核实,将及时通报有关情形”。这是对于全体社会成员做出的一次庄严承诺:会调查清楚事实,会对公众有一个交代。这也是必须兑现的纪检监督责任、政治责任。

“北极鲶鱼”事件影响恶劣,一个年轻女孩子公开披露自己曾任区交通局局长的亲属存在严重腐败嫌疑,并且用“韭菜”来侮辱群众,不仅炫富,还涉嫌辱国辱民。无论如何,必须应该有一个全面的调查。

而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宣布对此展开核查,已时隔近半年,今年6月、7月、8月都有媒体联系相关部门,但都没有获得披露案件进展。这才有了8月23日网友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调查需要一定时间,可以理解,调查要对党员干部的声誉负责,也要对真相、公众的知情权负责,但是严密的调查不能变成“断更”。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确不适用于对于官员的内部调查。但是,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对“北极鲶鱼”案件的信息披露,既是政府部门的公开承诺,也是反腐调查应有的环节。大家都在等着权威信息披露呢。

本文标签: 鲶鱼  北极  运输局  深圳市  政府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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