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名次奖
按枪声成绩分别录取男女前 3名上台领奖。
按净成绩分别录取男女第4至100名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见下表(单位:元/人民币)
1.泰州籍运动员奖
选手身份证(3212开头的身份证号码且身份证地址为泰州)是选手参与评定“泰州籍运动员奖”的唯一凭证。
按净计时成绩分别录取泰州籍男女前 20名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见下表。(单位:元/人民币)
3.获奖选手将按照《中国田径协会路跑赛事管理办法》及《中国田径协会路跑赛事反兴奋剂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兴奋剂检查。
4.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赛将获得完赛奖牌和完赛物品。
5.完赛选手赛后可登录官方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和证书下载。
6.泰州籍运动员奖与半程马拉松名次奖不重复发放取最高奖金发放,名次不递补。
7.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奖金由组委会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后发放。
8.比赛现场不发放奖金,所有获奖选手的成绩在赛事官网公示 15个工作日奖金于成绩公示无异议后的 60个工作日内发放(被抽检兴奋剂的选手需等待兴奋剂检查结果公布后发放)。如公示后发现成绩有异议,经过复核后仍存在异议,则将取消该名次及奖励,成绩名次不递补。
9.各获奖选手在比赛成绩公示期内须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本人有效的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并办理领奖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组委会将按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