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提供《临沂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须激活银行账户功能)和个人社保缴费凭证。
其余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
1.属于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应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2.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应提供低保证明;
3.属于残疾人员的,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4.属于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应提供抚养未成年子女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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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且个人缴费等条件的,据实填写《临沂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并签署个人诚信承诺后,持相关材料到上述服务窗口进行申报。(《申报表》可从市人社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受理查验
服务窗口审核申报材料,初步查询、比对已享受补贴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受理材料,录入管理系统备案。不符合条件的,材料退回本人并告知原因。
部门协查、社会公示
申报信息汇总并分别与工商注册登记、企业参保缴费等部门数据库比对,甄别申报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意见。
补贴拨付
补贴资金审批后,按程序通过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申请人账户。
以上材料信息已纳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的,可通过系统核查比对提取的,不再提供相关材料;相关证件能以电子证照替代的,可以使用电子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