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受理对象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业务贷款对象

社会热点2023-08-08 17:15:30佚名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受理对象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业务贷款对象

  受理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已办理就业登记的,本市户籍及外地户籍来我市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

本文标签: 人员  户籍  符合条件  失业人员  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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