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一审死刑,6天十余次故意砸人

社会热点2023-12-13 15:35:39未知

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一审死刑,6天十余次故意砸人

今年6月,28岁女子小娄在吉林长春一小吃街买烧烤时,被周某高空投掷的砖头砸中,不幸离世。11月27日,该案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12月13日上午,中国新闻周刊从小娄的姐姐娄女士处获悉,该案在长春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周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某当庭表示不上诉”,娄女士称还要继续追究包括物业等相关方的责任。



图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外 图/上游新闻记者 张莹 摄

判决书显示,被告周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43611元,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其它诉求。

“这是一场本可以避免的悲剧,是一个悲伤的结果”,宣判后娄女士对中国新闻周刊哽咽地说。

6天十余次故意砸人,投掷八块砖头

今年6月22日端午节当晚,在北京从事法务工作的小娄到长春探望朋友,约在红旗街一夜市小吃街见面。娄女士回忆,当晚妹妹她们吃了一些小吃便上楼了,晚上10时30分许,妹妹想再下楼买烧烤,付完钱等待的过程中,被周某投掷的砖头砸中额部,“当场没了生命体征”。

现场视频显示,小娄被砸中后,面部朝下倒在了一家小摊前,周围散落碎砖头末。

据娄女士提供的死亡原因鉴定,小娄系因钝器击中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图为小娄生前的照片(家属微博截图/上游新闻)

后来娄女士通过多方了解获知,抛砖者周某20余岁,住在某公寓日租房中,“事发当晚7点到9点,周某又分别扔了砖头和瓶子,所幸没砸到人”。

7月24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嫌疑人周某涉案时的精神状态为无精神病,涉案时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11月27日,吉林长春中院公开审理该案。娄女士参与了庭审,据她回忆,庭上周某对高空抛物事实供认不讳,“其供述6天扔了十几次,就是想死,但上去之后又不敢往下跳,就想砸死别人来求死”。

据上游新闻报道,一审庭上周某供述称,其十几岁辍学,曾长期依靠父母提供生活费用。事发前周某通过移动支付软件透支获得资金,从上海乘坐飞机来到长春。周某在庭上表示,清楚知道公寓楼下人流量很大,在入住公寓的6天时间内,曾十几次从高层向下投掷砖头等物品,包括桶装水、罐装可乐、砖头等物品。

6月22日,周某吃饭将身上最后的几十元花光后,返回公寓。当晚在公寓楼道内捡拾砖头,从高空抛下。在投掷砖头后,周某听见楼下传来尖叫声,随后他到一楼查看,确认砸到人后,自行前往派出所投案。

据娄女士提供给中国新闻周刊的起诉书,长春市检察院指控,被告周某因不能自食其力,产生厌世、仇视社会情绪,遂预谋采取从高层建筑物上多次投掷砖头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员生命。2023年6月22日21时至23时许,周某在长春朝阳区红旗街某公寓32楼楼道窗户和楼顶天台等位置,先后向地面人群投掷八块砖头,其中一块砖头击中被害人小娄额部。

在此之前,2023年6月17日16时30分许,周某在红旗街某公寓3310室窗户投掷两桶5升桶装水,其中一桶砸中被害人董某某肩部、手指、腿部;当日22时40分许,周某在该室再次投掷三罐未开封可乐,其中一罐砸中被害人宋某额部。

经法医精神鉴定:被告人周某涉案时无精神病;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后,被告人自动投案,检察院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提起公诉。

公诉意见认为,应依法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周某定罪处罚。周某犯罪动机、行为手段恶劣,社会危害大,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周某到案后、庭审过程中没有表现出歉意和悔意,建议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周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



周某抛转公寓楼道堆放的砖块 图/受访者提供

律师:判决体现了对高空抛物的严厉打击

出事前,小娄有一段稳定的恋爱关系,事发当日,男友正在与她汇合的路上,“没承想就出事了”,娄女士说。

近年来,高空抛物致人受伤或致死案件时有发生,该案再度引发了公众对此类现象的关注和警醒。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该意见规定,如高空抛物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具体到本案,周某因厌世泄愤,向地面人群投掷八块砖头,其中一块砖头击中被害人小娄额部,致小娄死亡,“从而印证周某从楼上掷砖头,针对的是不特定的人,对不特定的人造成危害,能够意识到抛砖的社会危害性,主观上存在故意”。

因此,周某的抛砖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又因周某多次从高空抛物,且造成一人死亡,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依据《刑法》第115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赵良善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在民事赔偿方面,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周某还需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若物业公司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也应当依法承担部分过错责任。司法实践中,在责任划分上,高空抛物人需承担80%-90%的赔偿责任,而物业公司需承担10%-20%的赔偿责任。

在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看来,高空抛物行为不仅对受害者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伤害,也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了威胁。这种极端行为的背后,可能隐藏着个体的厌世、仇视社会情绪,需要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这起案件的发生提醒人们要时刻保持警惕,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公众的生命安全。”

付建认为,此案判决体现了法律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也向其他潜在的犯罪分子发出了强烈警示,表明法律对于保护公民生命安全的坚决态度。

付建对中国新闻周刊强调,仅靠法律制裁或许不能完全解决高空抛物问题。除加强法律执行力度外,还需加强社会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同时,也应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管理和监控,提高安全防范措施,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只有通过多方努力,才能够更好保护公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娄女士在采访中感慨,“如果这些人想死随便拉个人垫背,我们就没有很好的手段对付他们吗?”

她表示,即便妹妹无法死而复生,还是希望该案的宣判能够让更多无辜的人,免于遭受高空抛物的伤害。

采访:赵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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