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举报奖励制度(范围+奖励标准)

社会热点2023-07-05 11:31:09佚名

仪征市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举报奖励制度(范围+奖励标准)

  为进一步做好仪征市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建立健全属地(含社区、村)、公安、学校、家庭、社会五位一体的防溺水工作体系,完善社会全员参与防溺水工作联防联控机制,最大限度防范未成年人溺水风险,决定从即日起,实行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举报奖励“吹哨人”制度(“吹哨人”制度就是知情人士的举报制度,作为知情人能够尽早发现问题,吹响哨声,大幅度降低溺水事件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发现未成年人在仪征区域内有以下行为,立即教育、劝阻、制止,并拨打“110”报警处理。劝阻制止时现场拍照或视频留存,以便查证。

  1、发现未成年人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河流、湖泊、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戏水、捉鱼等情况,要及时教育制止、主动劝离并电话举报。

  2、发现有未成年人溺水的现象,在确保自身安全情况下,主动报警并积极采取正确的方式施救。

  3、发现有偷盗或故意损坏防溺水警示牌、防护栏、防护网等防溺水设施的。

  二、奖励标准及方式

  1、发现有未成年人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河流、湖泊、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戏水、捉鱼等情况,及时教育制止并拨打举报电话的,经核实后,每次奖励200元。

  2、发现未成年人落水存在生命危险,能够正确施救,避免危险发生的,经核实后每次奖励1000元。不主张未成年人或不会游泳的成年人下水施救,应大声呼救、报警、利用救生设施等方式进行施救。符合见义勇为情形的,按程序申报见义勇为表彰奖励。

  3、发现有偷盗或故意损坏防溺水警示牌、防护栏、防护网等防溺水设施的,制止并举报每次奖励200元。举报线索和相关劝阻行为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现金奖励。多人举报同一未成年人溺水风险行为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在15日内将奖金通过转账或现场领取方式发放给第一举报人。

  三、相关要求

  1、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故意捏造事实或者借举报之名虚报冒领奖金、故意下河(湖、塘)游泳套取奖励,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严禁举报人通过抖音、微信等平台进行发布、炒作,引发网络舆情。

  3、公安机关会同教育部门对违反规定私自下水的未成年人(含幼儿)及监护人进行警示教育,并通报其所在村居、学校。

  4、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仪征市公安局

  扬州市公安局仪化分局

  仪征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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