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受灾地区群众办理户籍和交管业务
受灾地区群众办理各类户籍业务,全面实行户籍窗口延时办、预约办、夜场办、加急办。在受灾严重地区开通临时应急便民服务窗口,迅速恢复机动车登记、补换领牌证、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业务,针对灾后可能出现的群众集中办理业务问题,提前做好工作预案,增加服务窗口和人员,结合实际提供延时服务,保证群众办理业务需要和出行需求。
二、开通身份证办理“绿色通道”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办理窗口全面开通“绿色通道”,为急需用证的受灾群众加急办理身份证,一般地区3个工作日将新证送达群众,偏远及交通不便地区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受灾群众办理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如急需用证,可申办临时身份证并做到立等可取。为受灾地区居民开通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服务,受灾地区居民可向省内任一户籍窗口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开展出入境证件加急和代办服务
对奔丧、治疗重症、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留学报到、比赛日期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情况,提供加急办理出入境证件服务,保证群众顺利出行;对于签证证件即将到期的外国人,因灾情等原因无法亲自到场办理延期的,可由亲属代为办理。
四、提高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办理效率
针对强降雨天气中易出现机动车号牌丢失损毁、车辆报废等情况,进一步落实免填表、免复印等便民措施,积极协调提供邮寄服务,便利群众办理补换号牌、注销登记等业务。受灾严重地区结合实际推行“容缺办”“延期办”措施,鼓励引导群众更多通过网上办理业务,避免因业务集中办理造成积压排队。
五、保障物资运输和车辆通行安全畅通
按照当地党委、政府部署,协助规划赈灾重建物资运输通道,加强沿线交通引导和秩序管理,确保物资运送顺畅。对车辆通行集中或需要进入管控区域的,安排警车引导,保证通行安全。全力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道路抢通,经专业机构检测鉴定具备通行能力或允许部分车辆通行的路段,动态调整管控措施,尽快恢复道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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