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异地生育待遇办理:
异地生育或在非协议医疗机构生育办理待遇所需资料:
先全额自费生育医疗费用,新生儿出生两个月后一年以内女职工向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发票原件、诊断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明细表原件;
4.本人在宜昌开户的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办理地点:人社服务大楼(环城北路40号)二楼西大厅53号窗口。
办完待遇后,请于次月16号以后注意查询到账情况。
友情提示:
1、单位女职工符合享受条件且在职的,待遇办理从生育或计划生育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办理时职工需仍在参加生育保险且正常足额缴费。
2、办理时间:每月11号至25号,联系电话:673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