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苏来说,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
✦加班加点的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