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高效做好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充分发挥“场所码”疫情溯源和哨点监测重要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全面推进“场所码”扫码核验工作通告如下:
一、实现“场所码”全覆盖。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所有场所均应设置“场所码”(使用场所范围见附件1),无“场所码”的请立即在“皖事通”APP进行申请,并张贴在醒目且便于扫码的位置。
二、加强场所(单位)“入口”管理。各类场所及单位所有入口要使用小喇叭宣传提醒,安排专人值守,督促进入该场所人员扫码,严格核验通行人员健康状态;发现“场所码”扫码异常人员,严禁其进入场所,“红码”“黄码”人员立即报告属地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因未按时参加核酸检测而被弹窗或赋码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重点场所(单位)。
三、做好温情服务。对不能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和儿童,采取反向扫码方式扫描纸质健康码、人工登记等途径帮助其完成核验。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未设置“场所码”、未落实扫码验码通行的场所,一经查实依法给予停业等处罚措施。对不配合扫码,强行进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予以治安处罚,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临泉县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1
“场所码”使用场所范围
1.社会服务和管理机构:医疗机构、政务服务机构、养(敬)老院、学校、幼儿园等。
2.商贸场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场所等。
3.服务业场所:会展、旅游景点(区)、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等。
4.公共场所:高铁站、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出口(国省干道)、码头、公园、建筑工地等。
5.其他场所:居民小区、村民(社区居民)活动中心等。
6.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客运汽车、出租车、网约车等。
7.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行业、领域场所。
8.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附件2临泉县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方式